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动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10年) (一)

(一) 申请新建电动摩托车生产企业的、或现有《公告》内(燃油)摩托车生产企业申请生产电动摩托车的,应当按照本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摩托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