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2011年) (三)
(三) 加快推进集约经营模式
根据工业副产石膏分布和堆存情况,结合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和基地建设试点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培育一批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骨干企业。鼓励专业性的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措施,形成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集约化生产模式。促进建材生产企业与工业副产石膏产生企业合作,重点扶持消纳工业副产石膏能力强、潜力大、见效快的项目,形成若干个在国际上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
根据工业副产石膏分布和堆存情况,结合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和基地建设试点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培育一批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骨干企业。鼓励专业性的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措施,形成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集约化生产模式。促进建材生产企业与工业副产石膏产生企业合作,重点扶持消纳工业副产石膏能力强、潜力大、见效快的项目,形成若干个在国际上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