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呼叫中心业务管理的通知(2020年) 二、 加强码号管理 (二)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呼叫中心业务管理的通知(2020年) (二) 二、 加强码号管理 (二) 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者在开通业务前,须按规定在“码号资源管理系统”如实备案电信业务接入号码相关信息。备案信息包括接入的基础电信企业、使用用途、呼入呼出开通情况等。 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者应当自取得变更事项批复文件(含证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码号资源管理系统”变更备案信息。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