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5年)

发布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 现行有效
按照国家关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等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有关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对2件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 删除《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8号)第八条第五项。 二、 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号)第六条第三项修改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版本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2025)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5)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2006)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2009)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5)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2009)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2005)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