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对标委会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