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章 运行 第二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运行 第二十条 主任委员负责标委会全面工作,负责签发会议决议、行业标准报批文件等标委会重要文件。主任委员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签发会议决议、行业标准报批文件等标委会重要文件。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