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2000年) 第四章 尾矿库安全评价与管理 第七十七条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2000年) 第七十七条 第四章 尾矿库安全评价与管理 第七十七条 尾矿库安全度分类,主要根据尾矿库的防洪能力和尾矿坝坝体的稳定性确定。安全度分为危库、险库、病库和正常库。 第四章 目录 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