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2000年)
  3. 第二章 尾矿库安全管理
  4. 第五节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2000年) 第五节

第二章 尾矿库安全管理

第五节 尾矿库防震与抗震

第四十六条 处于地震区的尾矿库,应制订相应的防震和抗震的应急计划,内容包括: 第四十七条 尾矿库原设计抗震标准低于现行标准时,必须进行加固处理。 第四十八条 严格控制库水位,确保抗震设计要求的安全滩长满足地震条件下坝体稳定的要求。 第四十九条 上游建有尾矿库、排土场、水库等工程设施的,应了解上游所建设施的稳定情况,必要时应采取防范措施。 第五十条 地震后,必须对尾矿库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修复和加固破坏部分,确保尾矿库运行安全。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