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2000年) 第二章 尾矿库安全管理 第五节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2000年) 第五节 第二章 尾矿库安全管理 第五节 尾矿库防震与抗震 第四十六条 处于地震区的尾矿库,应制订相应的防震和抗震的应急计划,内容包括: 第四十七条 尾矿库原设计抗震标准低于现行标准时,必须进行加固处理。 第四十八条 严格控制库水位,确保抗震设计要求的安全滩长满足地震条件下坝体稳定的要求。 第四十九条 上游建有尾矿库、排土场、水库等工程设施的,应了解上游所建设施的稳定情况,必要时应采取防范措施。 第五十条 地震后,必须对尾矿库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修复和加固破坏部分,确保尾矿库运行安全。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