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2000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上游式尾矿筑坝法,应于坝前均匀分散放矿,修子坝或移动放矿管时除外,不得任意从库后或库侧放矿。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粗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颗粒排至库内,在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积;
沉积滩顶应均匀平整;
沉积滩坡度及长度等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横向流动冲刷坝体;
放矿矿浆不得冲刷坝坡;
放矿应有专人管理。
粗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颗粒排至库内,在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积;
沉积滩顶应均匀平整;
沉积滩坡度及长度等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横向流动冲刷坝体;
放矿矿浆不得冲刷坝坡;
放矿应有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