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2000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尾矿车间、工段或班组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建立健全尾矿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编制年、季作业计划和详细运行图表,统筹安排和实施尾矿输送、分级、筑坝和排洪的管理工作;

日常巡检和观测,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对尾矿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测作出及时、全面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