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2025年版)(2025年) 第十三条 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2025年版)(2025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中储粮集团组织指导有关分支机构对验收合格的最低收购价粮食按不同品种、年份、等级等分类存放,建立具体到货位的账务凭证资料和质量档案。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