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2009年) 第三章 程序和要求 第八条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2009年) 第八条 第三章 程序和要求 第八条 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筹建工作小组、小额贷款公司和中介机构应对净资产结果进行确认,签定净资产确认书,并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净资产处置方案对净资产进行处置。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