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 第四章 小型锅炉特殊技术要求 第三节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 第三节 第四章 小型锅炉特殊技术要求 第三节 小型蒸汽锅炉 第三十四条 小型蒸汽锅炉的设计图样应当标明锅炉设计水容量。小型蒸汽锅炉的材料按照《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的规定选取。锅炉焊缝减弱系数取Ф=0.8,锅筒(壳)或者炉胆的… 第三十五条 小型蒸汽锅炉主焊缝不得采用T形接头。 第三十六条 焊工、焊接工艺评定、焊缝外观检查、返修应当按照《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锅炉可以免做产品检查试板。 第三十七条 产品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无损检测: 第三十八条 小型蒸汽锅炉本体上应当至少装设一只弹簧式安全阀。 第三十九条 小型蒸汽锅炉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按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小型蒸汽锅炉使用期限应当不超过8年,超过8年的予以报废。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