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 第四章 小型锅炉特殊技术要求 第三节 小型蒸汽锅炉 第三十六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小型锅炉特殊技术要求 第三节 小型蒸汽锅炉 第三十六条 焊工、焊接工艺评定、焊缝外观检查、返修应当按照《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锅炉可以免做产品检查试板。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