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2009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2009年) 第十五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省级财政、水利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重点县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第五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