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 第七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七十二条 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 第七十二条 第七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七十二条 小企业以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剩余的税后利润,可用于向投资者进行分配。 小企业(公司制)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