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 第七章 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 第七章 第七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六十七条 利润,是指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第六十八条 营业外收入,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 第六十九条 政府补助,是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第七十条 营业外支出,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出。 第七十一条 小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确认所得税费用。 第七十二条 小企业以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剩余的税后利润,可用于向投资者进行分配。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