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试行)(2006年) 第六章 非现场监管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第四十一条 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试行)(2006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非现场监管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第四十一条 中国保监会应建立非现场监管工作评价制度,对派出机构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进行评价。 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工作的评价内容包括:信息采集的及时性、信息分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监管信息档案的完整性、监管措施的可行性和非现场监管的有效性。 第四十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