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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试行)(2006年)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各派出机构应按要求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寿险公司分支机构风险监测摘要、风险评估摘要、分类监管摘要及其他分析报告,中国保监会应及时向各派出机构通报寿险公司法人机构非现场监管的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