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1987年) 第九条 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1987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旅行社可以在社会上招聘业余导游人员。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条件者,持有关证明,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业余导游工作。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