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1987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旅行社对导游人员日常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制、纪律教育;

组织导游业务培训;

负责内部考核和奖惩工作;

处理旅行者对导游人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