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有关规定的通知(2000年) (一)

(一) 对生产企业控股设立的进出口公司,按外贸流通公司的经营范围办理。其经营范围为: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