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2002年) 第四章 调查和认定 第二十八条 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2002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调查和认定 第二十八条 贸易壁垒调查,应当自立案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3个月。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