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2002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外经贸部应当终止调查并发布公告:

外国(地区)政府已经取消被指控的措施;

外国(地区)政府已向我国提供适当的贸易补偿;

外国(地区)政府已履行贸易条约或贸易协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