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四章 实施管理程序 第二十六条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实施管理程序 第二十六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总承包企业应及时整理、妥善保存项目资料。在物资对外移交1个月内,向项目管理机构提交项目相关文件资料。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