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十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商务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主管部门和海关主管部门,组织援外物资检验检疫和验放工作联合执法检查,建立援外物资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