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商务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主管部门和海关主管部门建立援外物资检验检疫和验放制度。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配合商务部督促所在地在其辖区内的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企业或供货企业、货代服务企业严格执行援外物资检验检疫和验放制度,协调解决援外物资检验检疫和验放中的具体问题。

在中国关税境内采购发运的援外物资实行强制性检验检疫制度;在中国关税境外采购发运的援外物资实行出口地检验检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