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配单 第二十一条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配单 第二十一条 受托管理机构对供货清单审核后,提交受援国相应机构正式确认。 未经商务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供货清单品种、数量和主要技术参数。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