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 第八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十二条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八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十二条 援外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技术组和有关人员应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施工监理人员的统一指挥下,对受伤人员采取一切必要的紧急救助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绘制事故现场简图并做好书面记录。驻当地使(领)馆经商机构应对现场救援工作给予迅速、有效的协助并通过外交渠道寻求受援方政府的支持。必要时,商务部可以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救援措施。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