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许可暂行办法(1999年) 第六条

第六条 项目许可申请程序

参加投、议标的企业,在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前,须向外经贸部提出项目许可的申请。

企业申请所需的材料

项目许可申请报告

介绍本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方面的业绩、专业实力。

项目的基本情况、组织方式及企业前期接触筹备情况。

实施项目的融资方案。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许可申请表(见附表〔略〕)。

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对我企业参与该项目投标(议标)的书面意见。

有关商会的书面协调意见。

企业上两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外经贸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程序

中央管理的企业及尚未脱钩的国务院有关部委的企业直接向外经贸部提出申请。

地方企业直接向外经贸部提出申请,同时将项目许可申请报告抄报地方外经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