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2011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申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申请核准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项目情况说明;

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出具的意见;

有关商会出具的意见;

需境内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或信用保险的项目,需提交境内金融机构出具的承贷或承保意向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