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企业涉及违反《条例》规定情形的,应当按照《条例》予以行政处罚。企业存在《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或者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对外承包新的工程项目的,商务主管部门在禁止期限内不予办理该企业的备案和立项。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