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畜家禽防疫条例(1985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家畜家禽防疫条例(1985年) 第二十三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农牧渔业部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