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畜家禽防疫条例(1985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家畜家禽防疫条例(1985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各级农牧部门应对所辖地区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