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申领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条 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申领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条 第四条 企业提前用完其全年的标识卡额度,仍无法满足正常的生产需求,可提出标识卡超额申领。 企业应按月度需求量进行申请,每次申请不得超过3个月。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