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02年) 第九条 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02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造成的延误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