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21年) 第四章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21年) 第四章 第四章 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 发生三包责任争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第三十五条 鼓励有关组织建立第三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机制,为消费者免费提供公正、专业、便捷、高效的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服务。 第三十六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三包责任争议投诉举报,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投诉举报处理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