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21年) 第四章 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21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 发生三包责任争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协商和解;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行政机关投诉; 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