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组织建设汽车产品三包信息系统和汽车三包专家管理系统,承担有关信息备案和信息分析工作;协助省级质监部门建立专家库,承担全国专家库的管理、技术交流与师资培训等汽车三包日常工作。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