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章 专家管理 第二十三条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专家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