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三章 家庭服务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家庭服务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 家庭服务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遵守职业道德; 遵守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提供服务; 掌握相应职业技能,具备必需的职业素质。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