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二章 家庭服务机构经营规范 第十七条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家庭服务机构经营规范 第十七条 鼓励家庭服务机构加入家庭服务行业协会,自觉遵守行业自律规范。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