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三章 安装、改造、修理 第十一条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6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安装、改造、修理 第十一条 客运索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安装、改造、修理活动。 客运索道安装、改造许可实施分级管理,具体要求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执行。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