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2004年) 第六章 审计档案的质量控制 第八十八条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2004年) 第八十八条 第六章 审计档案的质量控制 第八十八条 审计组成员对文件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立卷责任人对卷内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归档的规范性负责。 审计组组长对审查验收意见负责。 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归档的及时性负责。 第八十七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