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2004年) 第五章 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 第六十四条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2004年) 第六十四条 第五章 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 第六十四条 审计组所在部门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后,代拟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