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审计机关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评价准则(2003年)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评价准则(2003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之间存在反向的关系,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审计人员在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范围和时间时必须注意到这一关系,并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