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五条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应及时汇总、检查和整理全国实物地质资料信息,建立全国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及其他实物地质资料数据库。 省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应及时采集、录入和更新实物地质资料目录、重要地质钻孔等数据信息。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