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计算机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对联网企业开展的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外经贸部门对联网企业开展的加工贸易业务取消合同审批,只审定联网企业的加工贸易资格、业务范围和加工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