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宗教院校学衔授予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宗教院校学衔授予办法(2024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宗教院校的毕业生,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相应的学衔。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