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宗教活动场所的支出须经财务小组负责人签字同意,报本场所管理组织负责人审批,重大支出须经本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需要听取信教公民意见的,应当征求信教公民意见。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